学校各单位:
一、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学校决定今年“五一”假期为4月29日(星期一)、4月30日(星期二)、5月1日(星期三)共三天。5月2日(星期四)上班,上课。
二、为切实做好“五一”放假期间的安全工作,根据学校有关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1、请学校各单位在放假前对各自安全工作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对存在的矛盾、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防范措施,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骗、防疫,保障交通、食品卫生安全,学生宿舍、实验室安全管理等工作。及时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和各种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假期安全工作作出明确部署,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行。要充分发挥“人防、技防、物防”作用,确保安全稳定。
3、各学院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对教职工和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4、“五一”放假期间,学校严格执行校领导带班、处级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外出,严格执行《学院中层以上干部外出请假制度》的规定。
5、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妥善处置,并及时如实向学校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6、学校保卫处将在假前分组对全校各校区、各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希望各单位予以配合,同时认真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隐患进行整改,确保安全。
7、“五一”假期,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本单位值班工作,确保安全稳定。
学校总值班室值班电话:6010222
保卫处值班电话:6010350
公安直属分局驻校警务站电话:6010377
保卫处
201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