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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国政法大学在职高级研修(申硕)班秋季招生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6-30   【浏览次数:  次】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教育为主,兼有政治学、经济学、哲学、教育学、管理学等多学科的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是我国高素质政法人才的培养基地。学校在半个多世纪的办学历程中为国家培养了各类优秀人才20余万,其中绝大部分学员成为国家公检法司及政府机关、经济实体的骨干力量,法学教学科研的中坚力量。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具有高等学历的司法工作者中,约有1/10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学校参与了自建校以来几乎国家的所有立法活动,引领着国家法学理论的变革和法律思想的更新,为共和国的法制昌明、政治进步和社会繁荣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了加快培养更高层次的政法专业人才,进一步提高在职人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以适应改革开放与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经中国政法大学批准,特举办法学专业同等学力研修班。

一、教学特色介绍

系统课程教育历史名校体系完整的课程安排,符合条件者即可申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多次申硕机会可享受次参加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考试机会。详细的课程辅导,完备的辅导资料,助力学员顺利通过

资格审核、免试入学采取资格审核方式入学,无需入学资格考试,免试入学,双休日或节假日上课;

共享法大资源在职学习,学以致用,同时在课程期间可参与讲座、论坛、沙龙及校友会等辅助教学活动,共享法大资源平台。 

二、招生条件及对象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大学本科毕业并有相应工作经验的在职优秀人士

三、公安、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及仲裁委等相关专业人员;政府、人大、政协各部门中法律相关人员、中国人民银行等各大公司企业、证券、银行、保险、信托、期货、担保、贷款公司等相关行业人员;社会各界有望提升自身竞争力,提高学位层次的兴趣人士。

三、开设专业

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知识产权法学、证据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

四、专业课程设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设置

专业

课程性质

课程名称

法学各专业必修课

基础课程

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中国法制史

宪法与行政法学

专业课程

中国宪法学、比较宪法、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法学;国家赔偿法、行政程序法、比较行政法、港澳基本法

民商法

专业课程

民法总论、民法物权、民法债权(包括合同法)、商法—公司法与证券法;侵权行为法、继承法、票据法与保险法、知识产权法

经济法

专业课程

经济法理论、企业与公司法学、 金融法学、竞争法学;财税法学、房地产法学、法与经济

刑法学

专业课程

刑法学总论、刑法学分论、外国刑法学、犯罪学;证据法学、外国证据法研究

诉讼法

专业课程

民事诉讼方向: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仲裁法学、民事执行法学;民事诉讼实务、民事诉讼程序

刑事诉讼方向:刑事诉讼法学总论、刑事诉讼实务、证据法学、刑事程序论;外国刑诉、刑事辩护与代理

知识产权法学

专业课程

知识产权法总论、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代理实务

证据法学

专业课程

证据法学、司法鉴定总论、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证据法实务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专业课程

环境法学、国际环境法、自然资源法、比较环境法、能源法、环境法专题课程

国际法学

专业课程

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专题、WTO法律制度

五、申硕报名条件及报名材料

  1. 报名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申请学位者本科学位需达三年以上(含三年)

    二、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发表或出版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

    三、通过全国统一的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外语考试和法学综合课考试;

    四、通过中国政法大学组织的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课程考试;
       五、学员须提交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1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4张、2寸蓝底免冠照片8除照片外,其他材料可提供电子版本)。

六、学期安排与教学方式

1、学制两年:学员集中授课(每月安排周末两天)。

2、学习方式:集中面授与在职自学相结合,由本校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资深教授授课。

3、引进国外弹性教学体制,采取学分制,修满学分,准予结业。

七、资格审查

学院收到学员报名材料后,中国政法大学根据申请人的书面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给《入学通知书》,入学须知并建立学籍档案。

  1. 证书颁发、学位申请、学位申请考试时间

    1. 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者,经学校考试合格后,颁发“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研修班证书”(证书加盖钢印、红印、校长印,出具学习成绩证明)。

    2.符合同等学力学位申请条件的,可以按国务院学位办(199854号文件和中国政法大学学位办有关规定,申请法学硕士学位证书。

    3. 全国统考安排在每年五月份的最后一个周末。(以当年国家官方通知时间为准)

  2.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1-6018741

    15034114500 (杨老师)  

    13233659539 (高老师)        

    联系地址:beat365官方网站一层100室(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西矿街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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